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
一、普通门诊报销标准:
1、起付线按次设定,每次50元。
2、报销比例为起付线以上合理费用在职人员55%、退休人员65%。
3、报销限额一个年度内在职人员1500元、退休人员2000元。
二、个人账户计入办法:
1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8%(其中2%计入个人账户,6%计入统筹基金);
2、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,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%,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;
3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,每人每月划入额度为62元。
三、个人账户使用范围:
1、支付本人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、住院产生的合理费用自付金额。
2、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代付合理费用自付金额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,前提条件须在河南医保官方程序家庭共济服务中进行绑定维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