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的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、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,有效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的问题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医院实际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围绕便民、利民、惠民的主旨,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结算管理新模式,优化医院就医服务流程,有效缓解群众医疗费负担,等热点问题,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的更好发展,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工作水平。
二、实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及城镇职工医保患者,在办理住院时,如符合以下条件,自愿暂押证件至出院,则自动办理“先住院、后付费”。
以下情况不办理“先住院、后付费”:
1、符合条件的患者办好住院,患者证件暂存至医保科,担保5000元住院费额度,住院期间花费到达5000元时,患者应交费最低2000元,根据交费情况,继续给予交费同等金额担保额度,出院报销结算,所交费用多退少补;住院花费未到达5000元,出院报销结算,交纳报销后自付费用。
2、患者随出院、随结账,结账后,归还证件。
3、出院未及时结账,在出院月份的次月、次月以后结账,均不参与医保报销,全款自费结账。
4、住院未结账患者,在本地区、本地区以外任一医疗机构就医,均不能享受医保待遇,直至结账。
步骤 | 内容 | 办理科室 | 办理人 | ||
1 | 开具出院证 | 住院病区 | 医生 | ||
2 | 预约出院 | 住院病区 | 护士 | ||
3 | 提供出院证结账 | 住院部一楼“一站式出院窗口” | 自费、医保实体卡登记者 | 收款员 | 有押金条的,出院收回 |
提供出院证、手机医保电子凭证结账 | 手机医保电子凭证登记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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